2020年河北省气象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80人公告
来源:气象人才招聘
2019-11-15 14:28:43
河北省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气象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事业单位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厅(局)级事业单位,在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河北省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13个直属事业单位。全省气象部门设11个市气象局, 雄安新区气象局,145个县(市)气象局(站)。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气象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招聘非气象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统一参加河北省人社厅组织的笔试,再参加河北省气象局组织的面试的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0年版)》认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照有关规定,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设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气象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第一场
时间:2018年11月18日上午
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
第二场
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
通过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考试
招聘气象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拟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开始。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周老师0311-67108837;王老师0311-67108586;
河北省气象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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