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招聘12人公告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向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其他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现场报名:2019年12月3日下午14:00—16:00,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限内至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教学楼202教室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限报1个职位。
2、资格确认: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于报名现场发放。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3日晚上18:00点
(2)笔试地点: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教学楼202教室
(3)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019年12月4日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面试总分值100分。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为60分及以上。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4、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6、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登记。
五、报考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021-38583569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021-68371001
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021-58923498转109
上海市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021-58399537
上海市浦东新区防汛指挥中心:021-58981715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中心:021-68957387
2、监督电话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1-20742805
六、本招聘公告以浦东人才网发布为准。
附件:
附件一:《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