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市水利局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水利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2019年衡阳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衡阳市范围内具有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调动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报考文秘岗位的需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报考水利工程管理岗位的需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与原工作单位约定了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布时间:2019年11月 15日至2019年11月 25日。
2.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26日至 11月 28日。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等必须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填写《衡阳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地点:衡阳市水利局办公楼406室(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21号),联系电话:0734-8823778,18374783319。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水利局门户网站,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如低于1:3,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一科,满分100分。文秘岗位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应用写作能力以及公共基础知识,水利工程管理岗位重点测试业务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相关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对象。
5.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自行放弃体检(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示。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干部档案、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
7.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拟聘用人选,经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办理手续。对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应聘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734-8180418
市水利局0734-8823810。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市水利局组织人事科 0734-8823778。
本简章由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衡阳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