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晋中灵石县购岗招聘32人公告
来源:灵石县人民政府
2019-11-18 11:35:43
灵石县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灵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养老保险中心、民政局核对中心和森林公园管理处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委托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名;养老保险中心20名;民政局核对中心5名;森林公园管理处5名。具体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灵石县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灵石县户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2019年12月31日后尚在服务期的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见习人员,不得报名;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信平台进行发布。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7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其中一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翠峰街33号原乡镇煤运四楼)
咨询电话:0354-3850177
2、报名提供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名表(附件2)2份;同时交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不含报名表粘贴照片)。
报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养老保险中心岗位”的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成员单位和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聘用待遇
1、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内,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标准:1500元/月,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54-7618108(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
灵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灵石县养老保险中心
灵石县民政局 灵石县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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