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招聘辅警119人简章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119名,具体岗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
4、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过渡确认辅警身份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5号)。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需对表格内容提前了解,以便现场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6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对同一职位、同性别应聘人员体能测评成绩进行赋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xia.gov.cn)公布。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综合考量体能测评成绩优先者聘用。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设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作为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在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xia.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
经体能测评、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前,在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xia.gov.cn)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考察及政治考核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成绩时效
在集中招聘后一年内部分岗位出现用人需求的,依据集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面试。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待遇3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400元),绩效工资600元/每月。试用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
新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执勤服装和健康查体等工作待遇,按照实际从事岗位配备必要装备、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084164。
附件1、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发放表格).xls
附件3、应聘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xls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