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三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通告

来源:三明市教育网 2019-11-19 15:51:14
  三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补充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批复》(明委编办〔2019〕93号)和《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19年三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第二中学1名,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1名。
 
  (见附件1《2019年三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县及以下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四)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七)除试用期新聘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要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九)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30日后至2001年10月30日前出生),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0月30日后至2001年10月30日前出生)、50周岁(1968年10月30日后至2001年10月30日前出生)。省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教育信息网(http://rsj.sm.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明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25幢418),联系人:李宜韬,联系电话:0598-8222954。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有关要求
 
  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带以下材料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1.《2019年三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片段教学、回答问题主要考核选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参加面试的对象按抽签序号逐个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1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面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岗位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同一个岗位面试考生总分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若同一岗位最高分出现2个以上,报考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者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2.三明市教育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教育局、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三明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三明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22654。
 
  4.对选聘工作的有关意见,可及时向三明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598-823120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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