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41人公告
根据《衡阳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2号),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衡阳市教育局7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人数
衡阳市教育局7所直属学校33个岗位计划引进优秀教育人才4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
(二)资格要求
1.符合《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需求目录》中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2.衡阳市衡钢中学高中体育教师(羽毛球方向)岗位报考者和衡阳市第九中学初中体育教师(体育舞蹈方向)岗位报考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报考者均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语文教师岗位报考者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4.引进的人员必须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才能申请购房补贴;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后续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三)年龄要求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28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2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已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辞职未满2年的人员;
5、非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6、全日制在读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
7、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须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7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734-8811312。
3.报名地点。具体地址一: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仅限12月7日)。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13055061401、周老师13975491900、蒋老师13973426882。
具体地址二:衡阳市教育局214办公室(12月7日—9日)。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老师:0734-8811312;16673473207。
4.报名资料。报名和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普通高校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或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的可暂不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二)考试
1.仅招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参加考试人数低于1:3的岗位,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计划数。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衡阳市衡钢中学高中体育教师(羽毛球方向)岗位和衡阳市第九中学初中体育教师(体育舞蹈方向)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均为试教。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仅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仅递补一次。体检合格者,由衡阳市教育局、用人学校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除享受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等待遇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一)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享受期均为3年。
(二)购房补贴。首次在衡阳购房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编制待遇。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衡阳市公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己评为中、高级职称的,可以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引进人才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
五、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报名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引进工作。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4-8811312、8811381、8866613。
附件2:《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可下载打印)。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