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齐齐哈尔市营商局下属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受理、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组织和见证服务。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 能吃苦耐劳,忠诚守信,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3.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11月22日(上午8:30-16:30)。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过期不逾受理。
(二)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综合部办公室(建华区新明大街33号)。报名电话:0452—2799612、13069681809,联系人:魏振杰。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人员须填写《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察考核的形式进行,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务合同。
六、相关待遇
1. 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2. 每月工资2900元(试用期待遇不变),工资包含单位缴纳的各类保险金额。
附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