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员30人公告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
2019-11-22 08:47:31
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随着镇雄县城区域范围的不断扩大,根据县委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美丽县城”建设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线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军人、住建局和城管局挂钩扶贫点的精准扶贫对象及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镇雄县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协管员招录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01月1日---2001年12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男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55厘米以上;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无口吃,形象良好;
5、视力双眼裸视不影响正常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5日到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8楼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报名处填写《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录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属于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报名者上述相关证件。
(二)资格审查
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02日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三)考试
2019年12月3日9时,报名人员到城管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12月4日15时所有参加笔试者进行面试。
(四)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后,前30名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经笔试、面试合格的前30名进入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五、录取聘用
进入体能测试、体检环节者,如任何一个环节不能通过,则依次往后递补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
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为非在编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城管局组织培训后上岗。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城管局考核合格后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协管员基础工资为1600元每月,单位购买“四险”,另视工作情况给予发放绩效工资。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住建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3、具体事宜请向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事股咨询。
咨询电话:0870-3123675 手机:18869443911
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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