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招聘2人公告

来源:天津卫生人才网 2019-11-22 10:47:03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制)。
 
  本次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均委托市教委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本次招聘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行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医学职业精神和卫生职业教育有较深刻的认识,对医学、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知识具有一定基础,具有与所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的不符合应聘要求: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专职辅导员
 
  招聘人数:2人
 
  岗位介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及学生公寓值班等。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医学类、思政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优先)
 
  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学生工作,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新媒体技术。
 
  预计入职时间:2020年1月31日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tjyzh.cn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提交《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tjyzypyx@163.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如:专职辅导员-李某-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发送邮件简历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中《应聘人员报名表》统一命名为:xx(应聘岗位)-xx(姓名)-报名表;简历统一命名为:xx(应聘岗位)-xx(姓名)-简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者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并接受文件的各项条款。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17:00。(以邮件接收系统时间为准)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置及格线,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低于及格线者取消录用资格。
 
  1.笔试
 
  根据所收取的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发笔试准考证到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的个人邮箱,审核合格者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规定物品参加笔试。
 
  笔试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试题由专业考试机构命题。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
 
  (4)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本硕博各学习阶段)。
 
  (5)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等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和报考岗位工作相关的其他业绩材料;
 
  (8)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规定汇总笔试、面试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报考岗位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另外加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递补。体检合格的作为招聘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视学校需求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替补过程中本人放弃应聘或联络不上,按顺序递补体检。最终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时,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对在各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022-60276883(周一至周五8:30—17:00)
 
  联系人:陈老师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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