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美术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学院现拥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立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十一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之一。
一、招聘学科专业要求
我院现有学科专业
二、招聘人才类型
1.国家级拔尖人才
2.省级拔尖人才
3.其他拔尖人才
三、招聘人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国家级拔尖人才:国内应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内公认的艺术大师或美术界一流专家、博士生导师、全国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境外人员应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以及紧缺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省级拔尖人才:在科研创作方面取得境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系本学科学术骨干或拔尖人才,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胜任核心课程教学,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务,紧缺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职在编人员)或优秀博士(成果达到副高标准)人员,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特聘教授,国家青年拔尖人才,就职于国内着名大学或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教授(资深研究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4.其他拔尖人才:是指不具备上述引进人才的职称条件,但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或在新专业、新研究方向上具有开拓性贡献,或在艺术实践领域掌握独特专门技术的紧缺人才。全国美展、全国音乐舞蹈类大赛“金钟奖”、“荷花奖”铜奖以上。
四、报名材料
(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习成绩证明)。
(二)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着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三)配偶、子女情况等。
(四)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E-mail等)。
五、招聘方式
高层次人才采用选聘方式,随来随考核。
六、岗位待遇
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根据西安美术学院相关规定实行“一人一议”。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引进人才提供的应聘资料应当真实无误,对于弄虚作假者,学院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全额追缴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优惠待遇,情节严重者,我校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引进人才须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债权、债务、人事等关系,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其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8395330
电子信箱:xmrscxmrsc@163.com
西安美术学院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