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招聘40人通告

来源: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2019-11-24 10:19:45
  清水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通告
 
  为进一步满足我县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森林草原火险管控形势,缓解我县专业防扑火队战力严重不足的现状,更好地保障生态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拟通过考录形式招聘清水河县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队员40名(其中专业防扑火员兼司机10人)。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考聘用。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人社局、财政局、林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保障和监督作用,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40名(其中专业防扑火员兼司机持B2驾驶证和C1驾驶证各5名),主要从事预防、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协助湿地、森林、草原巡查、森林草原资源抚育管护、病虫害防治、抗洪抢险及其他应急救援等工作;扑火队每年防火戒严期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办公、集中食宿。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森林草原事业和防扑火工作,听从组织领导,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视力1.0以上;无残疾、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脑血管疾病;
 
  3.具有清水河县户籍且长期在县居住的人员(出具身份证和乡镇、村(居)委会的长期在县居住证明);
 
  4.此次招聘对象只限男性且年龄在18--50周岁(含50周岁,具体以2019年12月31日计算基准日),身高160cm以上,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5.持有B2驾驶证且驾龄在5年以上和持有C1驾驶证且驾龄在3年以上,技术熟练的优先录用;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原从事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退伍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其他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被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其他不良征信记录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黑势力团伙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入职培训九个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19年11月21日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ingshuihe.gov.cn)发布《清水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通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1楼东侧原防火办公室;
 
  3.联系人:石素清 ;
 
  4.联系电话:电话0471--7933008;
 
  5.报名所需材料:
 
  (1)《清水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上需附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在校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从军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贫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证明材料;
 
  (7)无犯罪证明;
 
  (8)体检报告证明(听力、视力、血常规、心脏、血压)。
 
  6.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1)报名人员登陆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ingshuihe.gov.cn),下载《清水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报名登记表》,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
 
  (2)报名人员必须将所有报名所需材料在指定时间内交到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报名处;
 
  (3)报名时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聘用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5)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电话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及交费
 
  资格审查以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并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及交费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30日
 
  2.对审查通过及审查未通过的应聘者,工作人员会以手机短信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做补充说明。
 
  3.应聘者接到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信息的,视为审查通过。审查通过的人员要进行交费报名,报考费每人10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4.交费方式:应聘人员接到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信息后,到报名现场进行交费。
 
  (四)体能测试
 
  本次招聘由用人单位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招考人数开考比例为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shuihe.gov.cn),及时发布。
 
  该岗位需在野外进行防扑火工作,根据野外作业实际情况,进行体能测试。依照《公安机关民警体能达标评分表》进行,满分为100分,每项成绩35分以上是为达标(如有一项成绩未达到35分,则视为未达标)。体能测试标准以所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平均年龄值为准,最终体能测试成绩取三项成绩的平均分。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在体能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如突发任何疾病将被立即要求停止测试并取消考试资格。
 
  (1)测试科目:1000米跑、俯卧撑、10米*4往返跑;
 
  (2)测试时间:一天;
 
  (3)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体能测试项目,各相关保障组提前30分钟到场,县医院派出医疗小组及设施设备提供医疗救护保障,县公安局派出警力小组提供秩序和安全保障,电力部门做好相应的供电保障。
 
  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面试,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录取,如报名或体测后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加权成绩不低于60分录取。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成绩为准依次排序)。面试地点: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1.考试总成绩(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原从事林业草原防扑火人员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贫困人员和退伍军人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0.5分,如同一报考人员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最高加分项,不进行叠加。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未入选驾驶员岗位,可按照整体成绩排名调剂到防扑火人员岗位优先录取。
 
  考试总成绩择期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shuihe.gov.cn)及报名点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考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合格予以录用。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以工作人员实际通知体检时间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2.规定统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同时,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通过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要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材料。
 
  4.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2)经由用人单位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认定为不能录用的其他人员。
 
  5.被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弃权,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试人员须提供家庭住址所在社区、家庭住址所在派出所出具的考察(政审)材料,考试人员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聘用人员。
 
  政审时间以工作人员实际通知提交政审材料时间为准。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shui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已聘用期间,如发现在聘用前有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视为弄虚作假,并解除聘用合同。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人员,对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自确定聘用之日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标准以2800元执行(其中基础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800元),并给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其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缴),如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纳未满15年的,剩余部分自行缴纳。
 
  (九)入职培训
 
  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县林草局组织专业机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县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
 
  7912738(县纪委监委)
 
  7912758(县人社局)
 
  7932718(县林草局)
 
  七、其它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及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清水河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qingshuihe.gov.cn)和招聘地点进行公布,请予随时关注。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方案由清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
 
  1.《清水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清水河县森林草原防扑火队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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