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廊坊香河县招聘社会救助协办员10人公告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2019-11-24 14:14:22
香河县民政局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社会救助协办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香河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办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A岗:社会救助外勤协办员5名(因涉及经常下乡,岗位特殊,限男性)。
B岗:社会救助内勤协办员5名(不限性别)。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2: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香河县本县户籍,原则上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2019年11月22日至28日在香河县政府网
(http://www.xianghe.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香河县民政局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河县社会救助协办人员报名表(报名时现场填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4.经县民政局与县人社局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的考生,核发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2月6日、7日到香河县民政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标注)。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事务基础知识。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在香河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民政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等。
(五)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六)待遇
香河县社会救助协办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800元(含保险),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人员工资及民政局承担的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年终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每满一年月增资150元。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予以清退处理。
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6-8323359
香河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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