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4人公告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1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四)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打包发送至ntk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报名材料包括: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tst.edu.cn/)公告。
(三)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提问方式来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我校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审核,报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后,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非应届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2020届毕业生于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校人事处 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5749、81050510
附件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