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湖滨新区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招聘4人简章
宿迁市湖滨新区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招聘简章
宿迁市湖滨新区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是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下属机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详见附表。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之后出生);
4、不在党(团)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6、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http://www.hbxq.gov.cn/)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12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12月10日16:00;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12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须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笔试
笔试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3日24∶00。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9:00,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同时录取。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组宣统部会同区财政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六)公示
招录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宿迁市湖滨新区主页,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期两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按照宿迁市湖滨新区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837711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