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岗位招聘315人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州府发〔2019〕3号)和《关于印发<临夏州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的通知》(临州人社发〔2017〕290号)精神,结合州直单位机构改革情况及需求,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数量
州直开发公益性岗位315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不少于60%。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具有临夏州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5、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6、城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7、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
8、失业的退伍转业军人、现役军人配偶、烈属;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口的就业困难人员;
10、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我州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
三、岗位期限及工资和社保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协议。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现公布州直各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一),请相关就业困难人员携带各自证明材料:1、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户籍所在社区零就业家庭证明); 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失业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低保证); 4、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失业证明); 5、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离婚、丧偶、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及失业证明); 6、城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证、择业证原件复印件); 7、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残疾证); 8、失业的退伍转业军人、现役军人配偶、烈属(退伍证、自主择业证等);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口的就业困难人员(失地农民相应证明);10、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我州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县市扶贫部门出具证明)于11月29日前到相应单位面试,并填写《临夏州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二)。
咨询电话:0930-6229237 联系人:马亚男
附件:一、2019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