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梅州平远县司法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站人员5人公告
来源: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9-11-26 11:47:38
平远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示范性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适应下乡工作需要,服从工作调配;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或全日制本科以上法学专业(详见附件:职位表);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自198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五)平远县户籍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35号),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表请自行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an.gov.cn/)下载打印。咨询电话:0753-8125009。
(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供材料:
1.《平远县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
4.需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要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
5.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
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12日-13日,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35号)。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公共法律服务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笔试结束后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1.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后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审定、聘用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职数,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审定。体检合格的考生需进行政治审查、资格审核、确认和备案。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审定合格后进行拟聘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各示范性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合格的可续聘。
五、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职责
公共法律服务主要是指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指挥协调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主要承担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高法律服务咨询等职能。具体包括:(1)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2)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3)协助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4)积极协助为辖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5)参与指导、考核辖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和督查村法律顾问工作;(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所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由平远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奖优惩劣,如果考核不合格,或出现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和因法律服务工作不落实造成群体事件情况之一,一律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缺额情况时,由平远县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补充工作。
工资福利待遇5万元/年(含五险单位、个人缴交部分),作息时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平远县司法局、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附件:
平远县司法局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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