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是衡阳市教育局新建的一所优质公办幼儿园。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精神,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决定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不限)、幼儿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尚未结案的;
5.在各级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教师工作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有其它不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注意事项
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hengyang.gov.cn)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衡阳市教育局417办公室(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
报名期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阳老师13575146416;陶老师13875684040。
3.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时需提交《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幼儿教师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在编人员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考试方式为试教。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试教成绩相同的以试教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仅为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部门审核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hengy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三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高层次幼儿教师报名表》(可下载打印)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可下载打印)
衡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