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岗招聘3人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才网 2019-11-27 10:01:49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3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赣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由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价格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2名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此岗位适合男性),1名负责价格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此岗位适合女性)。
 
  (二)招聘条件
 
  1.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岗位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优先录用条件: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法学、文学、经济学类专业毕业,有一定工作经验。
 
  2.价格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岗位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优先录用条件: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有一定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楼303、309室(赣州经开区华坚路12号)。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联系人:江琦、单玲瑜。
 
  联系电话:0797-8197602,8375602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④《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领取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zkfq.gov.cn下载)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9日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报考人数不足9人视为报名人数不足)。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100分)
 
  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2019年12月上旬(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面试专家组,对应聘人员逐个进行面试,得出面试成绩。因个人缺考导致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2∶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视为达到比例,不再核减考选计划。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及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gzkf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八)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9〕212号)文件规定发放。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附件:
 
  1.招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招聘价格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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