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佛山顺德区中心血站招聘2人公告
来源:顺德区人民政府网
2019-11-27 10:22:40
佛山市顺德区中心血站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中心血站是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中心血站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顺德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或邮寄两种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1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蓬莱路3号血站6楼办公室,收件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7-22224063,邮编:528325。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相关工作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顺德区中心血站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是原件所含的所有信息页)邮寄至我中心。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本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区中心血站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一)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二)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shunde.gov.cn/wsjs/
(三)佛山市顺德区中心血站:http://www.sdxz.org.cn/
八、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本单位在各环节发布的公告信息。
佛山市顺德区中心血站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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