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南平政和县熊山街道招考工作人员9人公告

来源: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政府 2019-11-27 17:48:45
  2019年政和县熊山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提高我街道社区工作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9名社区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选聘人员的主要取向,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考生的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高到低取前9名的方式实施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工作。
 
  二、参加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政和县户籍,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需在公告发布之前取得毕业证;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3、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能力较强,眼界思路开阔,热爱社区事业,有较好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4、无违法违纪、犯罪及失信记录;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
 
  6、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Word软件。
 
  三、岗位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熊山街道办事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安排到所需社区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比照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期满考核合格后,参加社区选举,并按照《熊山街道社区干部管理制度(暂行)》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工资待遇按照政委办[2017]89号《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构成,基础工资按照县里最低工资标准的1.3—1.5倍计算,绩效工资根据街道对社区干部的年度考评等次按县里最低工资标准的0.4-0.5倍予以发放。社区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在工作社区参加“五险一金”。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熊山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于2019年11月27至12月12日,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社区显要位置发布、张贴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熊山街道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必须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张2寸同底免冠半身照片。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高校毕业证书均需网上查询核实),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熊山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
 
  (三)组织笔试和上机考试
 
  1、笔试时间为12月29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物业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信访条例》,考试学习内容由考生自备或从网上下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分值为100分。参加考试人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采用填涂卡作答,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8日,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其中含计算机考试,内容为word等应用),考生现场回答问题,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等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汇总出考生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面试答题占75%,计算机基本操作占25%)。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取前9人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同时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重点考核有无违法违纪、犯罪及失信记录的情况。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取前9人进入考核。
 
  (七)公示与确定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进社区工作人员。已缴纳“五险一金”的人员须提交缴交凭证原件。新进社区工作人员由熊山街道安排到各社区从事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
 
  五、监督检查
 
  成立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监督组,监督组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若有疑异,在资格确认期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组提出申诉,由监督组审议是否符合条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超过资格确认期间进行申诉的,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社区建设发展和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谨慎从事。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在招考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人社、监察、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关,严明纪律,确保公开招考人员工作的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社区干部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当出现无法确定事项时,由领导小组成员商议解决。
 
  附件:熊山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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