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宁河区医院面向天津医专招聘编外人员9人公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2019-11-28 09:57:29
宁河区医院面向天津医专招聘部分编外工作人员的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单独面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部分编外护士、编外助产士和编外营养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岗位及人数
1、招聘人员范围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护理、助产和医学营养专业毕业生。
2、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护士5名、编外助产士3名、营养技师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须确保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学生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19年11月29日起,通过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办通过微信群向学生推送。
2、简历接收、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11月29日9:00至12:00 。
地点: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会现场(图书馆一楼)。
报考学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简历;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
(5)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6)成绩单一份(须学校教务处盖章)。
以上资料A4纸正反面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3.面试
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按天津医专提供的学生成绩单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网站公示栏查询考试成绩。
4.心理测试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心理测试名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需要,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需要,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
6、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宁河区医院网站公示栏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无异议,与考生本人、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7、其他
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后到医院上班,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医院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令〔2017〕35号)。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宁河区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22-69560702
监督电话:022-69115060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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