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东县招聘镇(街道、度假区)党建指导员63人公告

来源:惠东县人民政府 2019-11-28 09:58:45
  惠东县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储备工作,惠东县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党建指导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招聘63名镇(街道、度假区)党建指导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7.参加历年的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名地点为:惠东县平山街道园岭东街41号(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③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具有三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⑤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入面试环节时提供)。
 
  3.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3)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③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④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4.领取准考证。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在报考人员报考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如出现岗位空缺,该岗位无合格考生时,可在合格分数线内的未聘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1:惠东县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惠东县公开招聘镇(街道、度假区)党建指导员报考指南.doc
 
  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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