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天河区总工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来源:天河区政府 2019-11-28 10:50:39
  2019年天河区总工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工会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凡进必考”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专职工作者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入职时间
 
  本次招聘工会工作人员13名,区总工会统一招聘后分派到街道或其他相关直属工会工作。
 
  入职时间预计为2020年春节后。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独立工作、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能够服从区总工会工作安排,接受在全区范围内工作调派;
 
  5.有工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协助聘用单位做好辖区内工会组织建设,发展新会员,推进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会员等级、会费收缴、会籍管理和会员证办理,管理维护好工会信息数据库;
 
  2.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指导企业工会签订各类专项集体协议。指导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创建“职工之家”等活动;
 
  3.积极发动企业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和“职工技能创新工作站”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市总工会“圆梦提素”计划实施,弘扬劳动精神,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成长;
 
  4.调查并掌握辖区内困难职工会员和困难劳模的情况,建立相关的档案资料。做好“阳光助学”、节日慰问、紧急救助、困难职工免费体检、“二次医保”等普惠措施的推广覆盖;
 
  5.协助做好职工两个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和续保工作,推广实施“住院关爱计划”;
 
  6.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依法参与调处劳动纠纷,指导、帮助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职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做好市总工会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督促其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任务,开展普法宣传,参与劳动纠纷处置,做实工作台账和年度考核;
 
  7.深入企业,联系职工,及时了解并反映职工意愿和诉求,协调工会组织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做好宣传发动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招聘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19年11月27日—12月10日,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发送到区总工会邮箱(zgh-bgs@thnet.gov.cn)。
 
  (2)资格初审:12月6日—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网上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结婚证(或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报名登记表(纸质)1份,到天河区总工会办公室(天河区天府路1号6号楼304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承诺提供个人资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注意事项: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
 
  2.笔试。
 
  笔试定于2019年12月14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委托区外专业机构出题、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工会相关知识等。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0个工作日后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和天河区总工会网站(http://gonghui.thnet.gov.cn)上公布,同时附面试须知。
 
  3.面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和天河区总工会网站(http://gonghui.thnet.gov.cn)公告。
 
  4.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分数均实行百分制,以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组织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和天河区总工会网站(http://gonghui.thnet.gov.cn)公布。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聘用。
 
  拟聘用人员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正式聘用。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薪酬福利参照天河区有关规定执行,另有津补贴,享有社会保险、公积金。试用期按工资额的80%发放。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纳入区总工会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河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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