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白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来源:白山市人民政府
2019-11-28 11:28:34
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7日至2001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岗位要求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除外。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受理。
(一)报名时间
邮箱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报名邮箱:bszzbrcb@163.com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9-3257868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其中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白山市教育局、白山广播电视台和长白山日报社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它单位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30的,考生需要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10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3.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9年11月份,即到2019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
1.初试筛选
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0的,考生需要进行初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10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初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2.面试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30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结合岗位实际,分别采取结构化、试讲和专业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9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岗位要求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 cbs.gov.cn)、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cbs.gov.cn)和各高校校园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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