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内江资中县文化馆招聘3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19-11-28 14:13:18
关于资中县文化馆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资中县文化馆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从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中中型杖头木偶戏”表演方面的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中型杖头木偶戏表演
考核招聘类别:专业技术
考核招聘名额:三名
考核招聘单位经费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一)对象
符合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考核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9年12月3日)
2、岗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中级(三级演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站发布考核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 月3日至2019年12 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资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资中县重龙镇上大东街41号)。
3、报名咨询电话: 0832-5106993。
(三)考生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
1、《资中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由资中县文广旅游局根据考核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其中,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考核招聘方式:理论知识问答和专业技能表演。理论知识问答占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表演占总成绩70%。
(六)开考比例及最低录取分数:考核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形不成差额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考核招聘名额。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七)面试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八)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须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资中县文广旅游局按规定负责组织。
五、考察
考察由资中县文广旅游局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县文化馆和县文广旅游局研究同意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考核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考核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才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八、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考核招聘由资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资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资中县纪委监委:0832-5602516;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560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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