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根据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秀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职数
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设1个职位进行招聘。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8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8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中共正式党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或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凡具有其中一项以上者,总分加3分聘用。
三、报名和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应试者进行面试。
(一)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
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桂林市中隐路31号)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报名点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在核验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19年12月下旬
地点:(待定)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官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并随机抽取人数为5-7人的单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12月中下旬)
根据面试成绩总分(含加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12月下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2020年1月上旬)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秀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五、其他
1.所有职位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http://www.glxfq.gov.cn/)网站的“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3.报名及咨询电话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2822185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88305
秀峰区民政局2836346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