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大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招聘教师1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29 14:16:29
浙大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是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软件教育方面的办学、培训、科研、科技服务,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提供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致力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学院在宁波的办学以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为1000余人。
二、招聘原则与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4日16:00。
2、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教师岗位情况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cstdean@zju.edu.cn,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教师+应聘岗位”,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汇总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留学生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收录过学术论文的,提供相应材料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电话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试讲教材为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李正风、丛杭青、王前等编著的《工程伦理》(第2版)。满分100分,不足60分淘汰。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查看试讲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http://www.cst.zj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4—27830815,方老师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08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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