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仙桃市公安局交通辅勤招聘7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仙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仙桃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安排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交通勤务辅警岗位:70名,限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复员退伍军人、持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政治品德不良,无社会责任感,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报考人员持填写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正反打印)、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仙桃市公安局东侧信访大厅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竞争比例进行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工作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后予以公告。
考试方式及相关事项将陆续在仙桃市人社局官网予以公布。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仙桃市人社网、平安仙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能测评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1:1.2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该环节在仙桃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由仙桃市公安局具体实施。如不能达到竞争比例,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长跑三个测评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工作由仙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
2、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3、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仙桃市人社局、公安局商议决定,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仙桃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过程中,考生需提交考察政审表及相关材料,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而需要递补的,由仙桃市人社局、公安局商议决定,在报考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仙桃市公安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综合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仙桃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故出现招聘人数空缺的,不予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必须在公安民警的带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相关电话:
仙桃市公安局考务受理电话:0728-3332040;
仙桃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本公告由仙桃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公安局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公告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 桃 市 公 安 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