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枣庄市山亭区招青年人才60人公告

来源:山亭区政府网 2019-11-30 20:09:37
2019年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优选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全区青年人才队伍,优化干部人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山亭实际,决定2019年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就优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优选数量和范围
 
  本次优选青年人才60名,优选范围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名单附后)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具体职位如下: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拥有相应全日制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一般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山亭区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9日14:00—12月14日16:00
 
  报名网站: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19年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19年12月9日14:00—12月14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写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并根据最终人数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笔试、面试安排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本次优选对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交通补贴,以考生到山亭区的实际里程数为标准,具体为:2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200元,200—500公里地区每人500元,500公里以外地区每人1000元。原则上以考生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或家庭住址所在地为参考坐标计算里程。枣庄市域内考生不予补贴。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组成考察组,到确定的考察人选所在地开展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如笔试或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70分(不含),则不得列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程序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到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理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二)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可留在挂职部门事业岗位工作,也可安排到其他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三)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优选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山亭区购买首套住房并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咨询电话:0632-8823504
 
  0632-8866985
 
  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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