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西湖区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区选调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区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使用全额事业编制(985专项选聘生不做要求)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即1987年1月(含)以后出生;
4.管理九级岗位及以下职务层次;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工作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1.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聘用试用期内的;
2.未满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新调动在本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公开选调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
6.存在任职回避以及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报名、基本素质评估、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9年东西湖区公开选调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工委、党组)公章,并提供职称、近5年奖励情况和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的复印件,于2019年12月23日17:00前交选调单位初审(咨询电话见职位表),选调单位交至区人社局复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的,按照原计划进行笔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的,区人社局征求公开选调单位意见后,确定是否取消选调计划。
(二)基本素质评估
区人社局对报名者的工作及任职经历、教育程度及培训经历、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要素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量化赋分,评估其发展潜力和岗位胜任能力。
(三)笔试
笔试拟于2019年12月下旬进行,地点由区人社局统一通知。请报名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根据基本素质评估和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其中,选调职位笔试人数超过3:1的,按照3: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选调职位笔试人数未达到3:1的,按照2: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区人社局在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基本素质评估和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区人社局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2019年东西湖区公开选调考试报名表》纸质版1份;
2.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专用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两张;
5.所报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面试
面试拟于2020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区人社局统一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六)组织考察
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区人社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名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和资格复查。
综合成绩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门槛条件,在考察中供选调单位参考。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人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
(七)公示
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报区人社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核确定人选后,在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调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结束后,且没有收到相关举报反映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手续,正式调入公开选调单位工作。
附件:1、《2019年东西湖区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位表》
2、《2019年东西湖区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报名表》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