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 2019-12-19 09:15:15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调2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相关要求,因工作需要,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岗位九级)2名。其中,经济类专业1名,中文类专业1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经济类专业或中文类专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
 
  5.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新聘用人员第一年为不定等次);
 
  6.身体健康;
 
  7.已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立案审查的,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8.与本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12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3108953420@qq.com)。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扫描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参加工作以来主笔的代表性材料2-3篇。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以打包压缩件发至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文件命名为***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审查合格者可参加考试,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②该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③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形式是一篇申论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按照笔试加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考察名单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ogang.gov.cn)。
 
  2.考察工作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六、体检
 
  1.按照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og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此公告由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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