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邵阳县综治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9-12-20 09:49:29
  2019年邵阳县综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邵阳县综治中心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程序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选调单位呈报岗位和计划等、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二、选调岗位、计划数及有关事项要求


  详见《2019年邵阳县综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见附件)


  注: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认定。


  三、信息发布


  本选调公告及有关信息的发布,通过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应学历、年龄及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4、邵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截止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国家工作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选调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203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近期彩色照片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资料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邵阳县综治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者必须自觉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发现同时报考二个以上职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选调单位申请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公示方可开考。


  5、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纪检、人社和编办等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文秘岗位测试考生的写作能力(给材料阅读理解,按要求写作文),计算机岗位考计算机方面的专业知识。


  (2)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20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楼二楼2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等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4)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开选调考试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或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实际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岗位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七、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者,以年龄较大者优先。因考生放弃体检形成的空缺,则按以上程序进行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选调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九、公示


  1、考察合格的选调拟聘人员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定后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的,经查证属实,则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十、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聘用人员,由选调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审批表》,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编制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后,约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选调纪律


  1、本次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应聘人员、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在本次公开选调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邵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739-6834303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6821148


  0739-6801216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39-6821015


  附件:选调岗位、计划数及有关事项要求.doc


  中共邵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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