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项城第二批公安局驻村辅警招聘76人公告

来源:项城市人民政府 2019-12-20 10:36:18
项城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安局驻村辅警公告
 
  为更好的开展基层警务工作,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上级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驻村辅警200名,第一批已招聘124名,现公开招聘第二批76名,全部从事“一村一警”警务工作站治安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驻村辅警岗位共计7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岗位安排;
 
  (二)男性,限项城市户籍;
 
  (三)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5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应、往届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身高170cm以上;
 
  (五)退役士官士兵;
 
  (六)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身体无缺陷,无残疾,无纹身,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岗前培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8:00--12月27日17:00。
 
  报名地点:项城市花园派出所接待大厅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资格审查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时本人需携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退役士官士兵报名时本人需携带:(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加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章)及复印件1份;(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领取准考证。
 
  (二)政治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标准进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在语言表述、应急(变)能力、协调沟通和仪表举止。面试答题时间每人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项城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安排相关科目。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市公安局根据各乡镇岗位空缺情况,统一调配使用,拟聘用人员要服用岗位安排。
 
  (二)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三)项城市公安局会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驻村辅警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务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对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不低于项城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个人承担,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394-4216180 监督电话:0394-467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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