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15人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留置看护力量,切实提高我市留置看护工作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留置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1.计划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留置看护辅警40人(含女性),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考,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人才网上通知。
2.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留置看护辅警75人(男性45名,女性30名,面向退役士兵招聘人员中如有女性此名额相应减少);
3.工作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从事看护、监控和管理被留置人员的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因公安工作需要,还需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招聘的留置看护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留置看护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2日至2001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面向社会招聘的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2日前;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传染病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2日上午9:00—26日下午18:00,共5天(周六、日不休息)。
3.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相关信息还将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4.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从高中时填起,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注:提交后要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
打印《报名表》后缴纳考务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交费时间为2019年 12月22 日9:00至2019年 12月28 日18:00,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7日18:00。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3.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四、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考察》,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3.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资格复审直至额满为止,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进行,市人社局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照3张,报名登记表2份(要求必须为电子打印版)、退役士兵及复转军人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各项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属优先录用人员,需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告知录用单位。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出现缺额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至额满为止。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50%,体能测试占50%,核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人数,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体检;笔试与体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体能测试)。
六、政审、体检
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需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审查,并在政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政审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市人社局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各类别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管理办法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隶属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负责管理,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
(二)留置看护辅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运行模式。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所有看护辅警的岗位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相关程序和手续进行;在转岗、离职、辞职之后,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违反执勤纪律的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留置看护辅警为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留置看护辅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并交纳“五险一金”。
十、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5、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78-8967720(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政治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