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北石油大学招聘教师39人公告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 2019-12-20 17:00:11
  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解决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学科专业目录》。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和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乐于为东北石油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二)具体条件


  1.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教师岗位的博士(博士后)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专升本生以及艺术和体育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特长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博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条件,A类及以上条件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2.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经过国内高考,在大学阶段通过联合办学留学或毕业后攻读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的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有良好的学缘学科背景,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业绩成果,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优秀,是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所需人才。


  4.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本硕专业要求一致或相关,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专升本生学生)毕业并取得学位。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D类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E类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教师岗位(除外语、体育及艺术类岗位外)英语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选聘外语、体育及艺术类岗位人员的外语水平按专业要求确定。具有国外学习经历或发表外文论文的,英文成绩可放宽至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


  (三)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5月28日。


  A类及以上优秀博士研究生,急需紧缺学科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学校招聘计划未完成时,可不受报名时间约束。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rcjlzx333@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4)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与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咨询。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联系电话:0459-6503273,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确认地点: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街99号东北石油大学机关楼324室。


  3、确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5)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1份;


  (9)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东北石油大学网站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九、享受待遇


  被录用在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十、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本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空额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七)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达到A类及以上入选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或报名硕士及以上要求的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优先来校考察面试,学校优先录取。


  (九)为了为优秀青年人才来黑龙江干事创业创造便利,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优秀青年博士的实际需要,择机为其安排试讲等环节考核。学校人事处可随时为优秀青年博士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等环节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系人:陈博,李依霖


  电子邮件:rcjlzx333@126.com


  十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459-6503273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


  2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学科专业目录.xls


  3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4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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