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镇事业人员招聘5人公告

来源:芜湖县人民政府 2019-12-23 11:20:49
芜湖县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镇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7号)、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为落实《中共芜湖县委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芜发〔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参与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5个镇计划招聘镇事业人员各1名,共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任职满3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到所在镇领取并填写《芜湖县2019年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人员资格审查表》,向镇党委提出申请,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收齐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招聘办审核,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综治、信访、计生、安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确定后也可开考。
 
  如开考的某镇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该镇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必须位列全县前5名,方可聘用。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各镇政府。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县招聘办统一委托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1、笔试内容:主要是《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章、党规,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社区工作规则、方针政策,依法行政等有关知识;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
 
  任职期间个人获县、市、省、国家级别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1、2、3、5分的分值加分,当年同类表彰加分只按最高表彰加分1次;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集体获得表彰的,同上加分。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以上的加1分,工作满15年以上的加2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加分说明:“县、市、省、国家级别表彰”,是指党委、政府表彰;任期内获中央部委、省级机关和部门表彰的,分别按省、市级级别表彰加分(市级机关和部门、各级各类领导小组表彰不加分)。报名时,提供表彰证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县招聘办进行审核、公示。
 
  在村(社区)工作10年或15年以上的,由镇党委负责审核。
 
  报名截止前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凡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以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测评、考察
 
  测评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参加人员: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
 
  与会人员按1:3的比例进行推荐测评,测评成绩=(测评推荐票数÷收回有效票数)×100。
 
  测评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测评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测评成绩高低排序;如测评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面试、测评成绩均相同,则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镇党委负责,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县先锋网、人选所在镇和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任职。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53-2567817(县人社局人事专技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3-8912005(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件:芜湖县2019年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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