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11人公告

来源:南浔区人民政府 2019-12-24 09:03:32
  南浔区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南浔区教育发展需要,南浔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拟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中小学教师1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招聘的11个岗位均为南浔区中心城镇学校
 
  教师事业编制,具体学科分布和专业要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且本科为师范类的,户籍不限;
 
  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且本科为“双一流”院校师范类,户籍不限;
 
  3. 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毕业的本科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优秀毕业生具体指获得校(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1次(二等2次)及以上或担任过校、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或班级主要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正班长、团支部书记)1年及以上且获得过校级综合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或高校(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以上“荣誉”、“奖学金”和“职务”均指学年度,如属“学期”则按1/2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下午(星期六)13:00—16: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填写附件1《南浔区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还需准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区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各交1份复印件)。资审合格者进入面谈。
 
  (三)面谈
 
  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时间:2019年12月29日上午(星期日)9:00—12:00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3.形式: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湖州·南浔”政府门户网站、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七)选岗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岗位和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录用的毕业生于2020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 2020 年 7 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设立购房补助。招聘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50万元(分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25万元(分三年),全日制本科生补助10万元(分三年)。
 
  六、咨询联系方式
 
  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2—3023575
 
  七、监督电话
 
  南浔区纪委监委驻南浔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72—3090575
 
  南浔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湖州市南浔区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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