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才网 2019-12-24 09:46:25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提高法院工作质效,拟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所有招聘人员均需轮流安排执行110值班(工作日晚上,周末24小时)。
 
  (一)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6名
 
  岗位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至C级别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法律专业加3分,该两项不累加计算,取高分作为加分依据;3. 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听打录入速度60字/分钟以上。
 
  (二)司法辅警2名
 
  岗位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素质好;2.有法院工作经验、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分别加8分、5分、3分。
 
  (三) 文秘1名
 
  岗位条件:1.中文类、新闻类、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3.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4.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一次性分别加10分、8分、5分(所有提交的文章只以发表的最高级别加分1次),有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加3分,该两项不累加计算,取高分作为加分依据。
 
  (四)驾驶员1名
 
  岗位条件:1.高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具备C1驾驶证,具有A1、B1驾照的分别加10分、8分。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工资标准予以确定,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伙食补贴780元/月(用于食堂就餐),话费补贴80元/月,交通补贴300元/月(待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后发放);五险一金;奖励性工资人均12000元/年,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不提供住宿,可在本院食堂用餐。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0日(公告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报名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gzjkqf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请加入赣州经开区法院招聘QQ群:744184742,申请入群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如:代理书记员张三1521618**96),未按要求注明的,不同意入群,请积极配合;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司法辅警岗位采取笔试、体能测试(3公里跑步)、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文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驾驶员岗位采取采取技能测试(驾驶)、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时将调整实际招聘人数,且招聘人数不高于报考人数的1/3。
 
  3.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司法辅警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20%的比例和加分计算;文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计算;驾驶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成绩按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和加分计算。根据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政治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应聘执行辅助岗代理书记员、司法辅警岗位的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应聘文秘岗位的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驾驶员岗位的录取成绩按技能测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如果录取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录取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请考生加入赣州经开区法院招聘QQ群:744184742及时关注群消息,笔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指定岗位工作。
 
  十、用人方式及薪酬待遇
 
  1.用人方式为派遣制,应聘人员与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江西省兴业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派遣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劳动合同期限)两年。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全额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全额发放。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71号。
 
  邮 编:341000
 
  电 话:0797-8375993,张海钰、杨英。
 
  E-mail:gzjkqfy@163.com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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