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芗城区幼儿园选拔教师25人公告
来源:芗城区人民政府
2019-12-24 10:33:52
关于公开选拔芗城区幼儿园非在编派遣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我区公办幼儿园满员办学师资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拔25名幼儿园非在编派遣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芗城区实验幼儿园6名,东铺头中心幼儿园7名,芝山中心幼儿园6名,天宝中心幼儿园6名,合计25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月8日至2002年1月8日期间出生);
4.截止报名结束日前常住户口在漳州市;
5.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已派遣在我区小学、幼儿园的不得再报名。
三、报名
1.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漳州芗城区漳福路50号芗城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3.报名需提交材料:(1)《芗城区选拔幼儿园非在编派遣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芗城区选拔幼儿园非在编派遣教师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用U盘拷贝提交);(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备案表》;(3)户籍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审核后所有原件现场退回)
4.现场报名期间,芗城区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后的后续工作安排均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的“公示公告”栏公告通知,请考生每天及时关注浏览。
四、考试
1.形式:采用笔试方式(撰写教学设计)
2.考试日期、地点、具体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
五、体检
依据岗位数以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与放弃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者(所有体检项目均须合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派遣岗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责,享受《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
七、派遣教师工资待遇
以4000元/月包干执行(含必须缴交的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建立派遣教师年度考核合格后工资晋升制度,标准为:在我区派遣的第三年起月工资基数增加100元(即月工资4100元),第七年起月工资基数再增加100元(即月工资4200元),派遣年限从本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管理与考核
被派遣人员由用人幼儿园负责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责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派遣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96-2047197
附件: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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