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25 10:49:46
  2019年资兴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资兴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同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资兴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从事设计、图审岗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结构设计工程人员1名。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xing.gov.cn/include/top.html)。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下表。


  2019年资兴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职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计划

学历下限

最低服务年限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结构设计人员

专技人员

1

硕士研究生

5

土建类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土建类专业;且已经取得土建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有三年以上丙级以上(不含丙级)设计院工作经历。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等均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人事股。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0735-33222479。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19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工作单位的正规劳务合同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姓名)。


  2.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4.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属我市紧缺急需人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如无人报名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三)面试


  1.面试组织。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口述专业技术知识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5.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再组织并列的人员参加一次面试,按后一次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由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公告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审定和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资兴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面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四)实行诚信。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4. 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而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一律不进行递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35-3322479;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326358。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321295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9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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