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67人简章
来源:新泰区人民政府网
2019-12-26 09:10:35
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新泰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方案》部署安排,面向新泰市公开选聘管委会、泰安惠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简介
新泰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7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第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山东省首家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全省电工电器出口基地,先后荣获“全国百佳科学发展示范园区”、“山东省生态经济十佳开发区”、“山东省首批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山东省投资环境十佳园区”、“山东省双创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今年公布的全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评价排名中位列第20位。近年来,新泰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这一总目标,按照“谋划大发展、培育大产业、实现大突破”的整体思路,全力推进老区优化升级、新区高端突破,华能光纤光棒、北京同益中等一大批“四新”项目相继落户,初步培育形成了光电科技、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保税物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五大主导产业。经过多年发展,新泰经济开发区已经成为新泰市优势资源要素汇聚的热土和各类精英人才创业的梦想之地。
二、选聘范围
新泰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新泰市直属企业在职人员。
三、选聘职位及数量
(一)管委会内设工作机构拟公开选聘各岗位人员30名。具体为:
1、综合事务部9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人员6名;
2、党群工作部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3名;
3、人力资源部4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2名;
4、财政审计部6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人员3名;
5、应急管理部6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4名。
(二)惠泰公司内设工作部门拟公开选聘各岗位人员37名。具体为:
1、企业服务部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3名;
2、经济发展部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人员4名;
3、投资促进一部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3名;
4、投资促进二部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3名;
5、投资促进三部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3名;
6、投资促进四部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3名;
7、投资促进五部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他人员3名。
以上职位,如各部部长、副部长无合适人选,名额相应转为选聘其他人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新泰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学历要求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年龄条件: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应聘管委会及惠泰公司部长、副部长及其他人员年龄一般在53岁(含)以下(1965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开发区管委会以外工作人员应聘惠泰公司各投资促进部部长、副部长年龄一般在45岁(含)以下(1973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一般在35岁(含)以下(1983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管委会及惠泰公司其他各部年龄一般在53岁(含)以下(1965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管委会及惠泰公司部长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或相当层次)岗位干部、市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管委会及惠泰公司副部长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直属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以上。
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紧缺人才可一事一议。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岗位职责及人员要求
1、综合事务部人员基本要求:熟悉政策研究、文稿起草、信息宣传、对外联络、机要保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会务安排、后勤管理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2、党群工作部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党的建设、群团组织、纪检监察等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3、人力资源部人员基本要求: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劳动关系、工作督查等工作,具备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4、财政审计部人员基本要求:熟悉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财经纪律,基金、审计、股权管理、税务征收、总部经济等工作,具备较好的财务管理水平。
5、应急管理部人员基本要求:具备应急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6、企业服务部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国土管理、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招投标政策等工作,了解规划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及工程质量监督等业务流程,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经济发展部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产业发展、经济统计、园区升级、项目建设、人才引进、综合考核等相关业务,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8、各投资促进部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双招双引、产业培育等工作,了解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投资促进一、二、三、四、五部分别侧重光电科技、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保税物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工作。
以上各部门职责仅作为报名参考依据,具体考核以实际公布岗位职责为准。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人最多可报2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签字盖章并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自动回复。
报名时间:报开发区管委会和惠泰公司部长、副部长的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17:30止;报开发区管委会和惠泰公司其他人员的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17:30止。报名时间均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后,由新泰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经济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资格初审,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未进入综合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择优比选
对于拟进入综合比选范围的报名人员,将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比选等方式,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
(三)考察聘用
根据择优比选情况,研究确定入围人选,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对新泰经济开发区外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新泰经济开发区不明确机构规格,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进入新泰经济开发区的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交流出新泰经济开发区的自动退出岗位聘任制。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收入分配既体现差异性基础,又突出实际贡献和工作量,管委会聘任人员最高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1.3倍,最低为80%。惠泰公司按照市场化薪酬方式确定,企业服务部、经济发展部最高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最低为80%;各投资促进部最高不超过3倍,最低为80%。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新泰经济开发区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招商等主责主业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允许按绩效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3、此选聘简章由新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tkfqggxz@163.com(仅限报名使用)
联系人:朱秀川
联系电话:0538-7059259;18653831987
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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