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聘公费师范生13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2020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13名公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3人,所需科目为:语文(3人)、数学(3人)、物理(2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各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
3.第一学历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且所学第一专业必须对口。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5.往届毕业生持有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0届毕业生持有本人就读高校学生证及公费师范生协议合同。
6.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多媒体。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30日
报名地点及初审: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聘邮箱xnwx2014@163.com投送简历的方式预报,初审通过后,通知招聘者本人到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现场报名。或者招聘者于12月30日直接到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公费师范生双选会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
0715-8106805(教务处) 0715-8106168(办公室)
骆老师 15571567796 余老师 15571500885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届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就读高校学生证及公费师范生协议合同。
2.往届毕业生持有大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三)资格审查
由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试讲)
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12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学科进行分组,采用现场讲课的形式,面试试题由面试考官拟定三套备选。
每学科1号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试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5分钟。
试讲时评委根据《面试评分细则》打分,应聘过程中应聘者不得做自我介绍。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由5名评委独立打分,根据评委打分多少,取算术平均值计面试得分,按面试成绩排序。根据每个岗位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加试一轮。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淘汰。
如某一岗位未达到1:3的比例,不核减或取消岗位。
如出现特殊情况,在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前提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经市人社局批准按照成绩排序实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由所在社区或学校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如有弃权者,经人社局批准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属于2020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后提供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后,由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将相关体检等材料报咸宁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办理相关聘用及上编手续。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