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门市四甲镇非公企业党建组织与招聘1人公告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四甲镇 2019-12-26 14:10:02
2019年海门市四甲镇非公企业党建组织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四甲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委托海门市诚誉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与职责
 
  1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重点指导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以及其它需要参与的工作。
 
  二、招录岗位要求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3.热爱党务工作,有一定的党建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基层党建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招录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试用期2个月内月薪为海门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后为海门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年终根据工作表现享受绩效奖金。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6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四甲镇政府二楼东组织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
 
  7.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证明材料;从事两年以上党建工作的证明。(党建工作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
 
  8.有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时发现有隐瞒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录开考比例为1:3,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延长报名时间1周。
 
  五、考试与考察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1: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党建基础知识和文稿写作水平,考试为上机操作。
 
  (二)量化加分:从事党建工作经历满2年(截止至2019年12月20日)以下的加2分;2年以上(包括2年)的,加3分;省、南通市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加2分;获得地方县级以上奖励,每次加1分;在县级及以上刊物或网站发表文章的,根据文章内容与岗位的匹配性和关联度,酌情进行加分。上述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三)总成绩组成:笔试(40%)、面试(60%)、量化加分分值。
 
  (四)考察: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按照成绩递补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由考察组将综合考察情况及面试成绩提交党委会,由党委会讨论确定录用人选。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对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因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高低递补。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四甲镇委托海门市诚誉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招录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招录过程中,凡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13-68909812。
 
  八、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要求如实申报、规范考试,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一经发现不合规者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甲镇组织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815233770、0513-68909803
 
  中共海门市四甲镇委员会
 
  海门市四甲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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