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5人公告
来源: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2019-12-27 17:18:20
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检察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检察院员额制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要求,经桑珠孜区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5名(3名男性,2名女性),从事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生源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桑珠孜区籍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处分;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文秘、财会专业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7月31日前,198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七)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和正确率符合要求;
(八)愿意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6.其他不宜担任聘任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桑珠孜区发布和桑珠孜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在报名时间内需到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进行现场报名。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办公室(桑珠孜区黑龙江中路20号)。
3.报名材料。考生需填写《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5张。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于2020年1月8日18:00前完成。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月9日在日喀则广播电视台、桑珠孜区发布、桑珠孜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布,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10:30-12:30,下午15:30-18:00)到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70%和30%。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12日。此次笔试只在桑珠孜区设考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写作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侧重考察考生的写作技能,不指定参考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的打字技能以及在汉语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3)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写作技能+计算机上机操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月13日在日喀则广播电视台、桑珠孜区发布、桑珠孜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布。
2.面试。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上午10:30至13:00,地点设在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业务楼三楼党组会议室。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举止形象、综合协调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成绩为100分。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原则,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经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后,1月15日将在日喀则广播电视台、桑珠孜区发布、桑珠孜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布。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安排。1月16日进行体检。体检由单位负责安排,在任意一家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单位承担。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七)录用及待遇
1.体检、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并在日喀则广播电视台、桑珠孜区发布、桑珠孜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试用期3个月)。
3.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具体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藏检政〔2019〕30号)执行。
4.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5.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6.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经费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桑珠孜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二)监督检查
为保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本次招聘工作由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桑珠孜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特别提示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在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892-8668026
举报监督电话:08 92-8822074(桑珠孜区纪委监委)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政审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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