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韶关乐昌市长来镇招聘党建组织员2人公告
来源:乐昌市人民政府
2019-12-30 11:06:32
2019年乐昌市长来镇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力量,加强我镇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党建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建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账等党务工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党建组织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乐昌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2019年每月补贴2700元(含个人养老保险部分)。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条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及以上组织和党务工作经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优先考虑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三)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干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乐昌市长来镇政府三楼组织办
电话:0751-5660324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19年乐昌市招聘党建组织员考生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4.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笔试占60%(测试相关政策法律、电脑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不指定用书),面试占40%,由长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3.考试地点:长来镇人民政府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长来镇人民政府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来镇政府办公大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长来镇人民政府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660324。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解除关系。党建组织员任期与村级“两委”干部任期一致。
八、其他
本公告由长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长来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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