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9人公告
来源:天津卫生人才网
2019-12-30 14:51:45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的人员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急需紧缺儿科医生6名。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急需紧缺人才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2019届毕业生(须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日期前具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0年1月7日。例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0.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6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
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hqqwsjkwgk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文件夹)文件名:“高层次(急需紧缺)-招聘部门名称-招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按照所报岗位填写《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或《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区政府大楼7楼)
联系电话:022-86516269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或《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书)以及近3年业绩能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人员提交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缴费时间:2020年2月19日9:00至2月21日24: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
面试考务费:45元。
(三)面试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3月3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查询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沟通、医德医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招聘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八、报到和聘用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需要招聘单位可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第五顺位。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2-86516269
监督电话:022-86516265
附件: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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