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招募草原专职管护员32人公告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公开招募草原专职管护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草原资源管理,壮大草原管护队伍,提高草原管护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专职管护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报请旗委、政府批准,决定在全旗范围内招募草原专职管护员3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益岗位、适当补助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
本次招募草原专职管护员共32人,其中蒙汉兼通岗位6人,普通岗位26人。
三、招募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本人或配偶具有鄂托克户籍一年及以上者(限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开始之日计算)。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热爱草原管护工作,具有管护草原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开除公职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待遇
草原专职管护员为公益性岗位,不列入编制。旗林草局负责对草原专职管护员的统一考核和管理。草原专职管护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3800元,旗林草局统一为草原专职管护员建立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优惠政策
(一)加分条件:1.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考生(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蒙汉兼通岗位除外)。2.在鄂托克旗从事林业、草原或自然保护区管护员工作满1年以上在岗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3.我旗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也需为贫困户)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二)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自治区“六项服务人员”不限户籍。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最多只享受两项加分,且累计加分不超过4.5分。
六、招募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旗级机关网站-人社局(http://www.eq.gov.cn/zwgk_97654/zzjg_97678/zfbm2016/zzjgrsj/)(以下简称:“旗人社局网站”)、旗人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报名点。应聘人员登陆旗人社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点击《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公开招募草原专职管护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8:30至2020年1月8日下午5:30,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6:30。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咨询电话:0477-6212480。咨询地址: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公开招募草原专职管护员诚信承诺书》,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募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考生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由旗林草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承诺书》、《准考证》。无《报名登记表》、《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参加全旗统一组织的考试。此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压缩招募名额并进行公示。
1、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草原法、森林法等相关专业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试卷统一汉语文制卷,考生可用汉语文或蒙古语文答卷,同一份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考试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者进行加分计算后,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录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林草局组织实施。旗林草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旗人社局网站、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鄂托克旗林业、草原或自然保护区管护员工作满1年以上在岗聘用人员和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自治区“六项服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薪资证明或服务期满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体检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旗林草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体检
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录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等情况致使招募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期间,自动放弃的考生或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减少招募人数,不进行递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鄂托克旗草原工作站与录用人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合同期工资待遇。不服从组织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每年根据招募人员的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所聘人员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交接好工作,方可离职。如因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停拨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七、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招募政策、录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招募工作的监督。
(二)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募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任何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内容由鄂托克旗林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