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来源: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9-12-02 09:53:11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指挥服务中心(为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招聘
 
  岗位招聘人数学历
 
  要求招聘范围所学专业
 
  要求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指挥服务中心一般管理辅助岗(协防员)2大专及以上学历浙江省户籍,198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财务专业1名(会公文写作并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中文专业1名(会公文写作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宋诏桥路88号鄞州区应急管理局511室,咨询电话:89298312,联系人:段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9293398。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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