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2019-12-02 14:24:30

  2019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江苏省教育厅直属高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其中1号岗为男辅导员岗,招6名(需入住男生宿舍);2号岗为女辅导员岗,招4名(需入住女生宿舍)。用工性质为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直,办事公平公正。


  3、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素质良好,了解辅导员工作要求,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身心准备,可将精力充分投入到辅导员工作中。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善于与人沟通,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各项能力。


  5、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吃苦耐劳精神,严格遵守辅导员岗位职责,服从学校轮流制值宿安排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过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指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5、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隐瞒身体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在被录取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工作者;


  6、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11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yzsxrs@126.com,发送主题请以“2019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号+毕业学校+姓名”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2)自荐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及以上奖励、党员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件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登记表、采集表和自荐材料归入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通过初审。


  (3)被列为面试的人员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试通知者,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招聘单位于报名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5、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满分100分,60分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以内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662,0514-87431394


  联系人:吕老师、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注:请勿修改报名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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